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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 14还有
我发呆 | | Shouts (3)
顺便翻看了以前的日志,它们总能令我激动不已。自己其实还是那个愿意写写生活的人。草稿箱里有十几篇日志:看演出,城市的一些细节,书和唱片,一个关于音乐的新日志,冬天回国经历,睡前的想法,旅行,和几个朋友通信,他们寄来的书以及短篇小说。都应该好好写完。所以在这个困顿的夜晚匆匆记录一二,是为重新开始。再过两天就是我来美国整整十年,从二十几岁到三十几岁,还是逃不出越老越想回头看的俗套。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写的,那些简陋的回忆将被我反复推演,逐渐变得精密,复杂,甚至复杂到难以落笔。我将以档案学家般对细节的无限宽容与热情来拟合出我的过去。我还是要写的,算作对时间最致命却也最徒劳的报复。
August 17th, 2014 at 6:15 pm
三十岁好可怕!
August 17th, 2014 at 8:36 pm
那张照片叫我想起密苏里
我似乎奔波了一个夏天
小天天好
September 11th, 2014 at 4:48 pm
异乡客的遗憾其实才完美,和故乡他乡都保持着有别于本地人的距离。游子情节真是久久不去: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