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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 05我的登陆一周年纪念
剩下的 | | Shout (1)
我年华虚度
空有一身疲倦
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
岁月易逝
一滴不剩
水滴中有一匹马儿 一命
归天
—— 海子《祖国》,1987
零四年八月九日,我们在美国上空遇到雷暴。机长若无其事地说,那就先降落在印第安那波利斯吧。暮色中我们的小飞机摇摇晃晃地驶离闪电,掠过田野里闪烁的灯光。加点修辞,安静的田野里偶尔闪烁的灯光,我的美国就此出现了。
很快我成了那些灯光里的一朵。我住在两条街的交叉口,对面是一个中学和市立图书馆,国旗飘扬。窗外有棵大树,第一次在阳台上近距离看它的时候,它的每片叶子都闪烁着不同的黄昏的光芒。每片叶子都有自己的运动方程,我兴奋地深吸了口气。我坐在小卧室里像个猪头,绿街上的车来车往都听着很美妙。我开始装模作样地买菜做饭,没事的时候对着空气微笑。如此这般地扑腾了一阵以后,我迅速滑入了懒散和混乱的状态。这是向往已久的微妙的状态,在紧张和缺乏约束的格局中,我轻而易举地达到了。没课时我的起床时间就是对面中学的放学时间,校车呜呜呜开来,我正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摸向我的电脑。有课就惨些,抓起一只香蕉灰头土脸地飞奔去赶车。规则的作息熵值太小,很累,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。而自发性的演化是朝熵值较大的方向进行的。我很高兴我的自由度递增的生活,它符合热力学第二定律,太正常了。
于是我的绿街303号A305就是我的26舍111,只就寝,不吃饭,不看书,不发呆。穿过一个或者两个街区,坐车上学。公共汽车总是很迷幻地给我旅行者的感觉,背着书包远远看见它开过来,停下,跳上,走人。车站的一边是铁轨,火车开过的时候会很悲壮地嘶鸣两声,似乎壮士一去兮不复还。而车皮上的字样暴露了它们的身份,它们只不过前往威斯康星罢了。这种汽笛声也能在午夜听到,那个时候它让我想起小时候轮船码头的汽笛声,很远地,告诉我它们正在远行。这些时刻也是最脆弱的,它们和我过去的影像恍恍惚惚地重合了。
公车笔直向学校的心脏驶去。绿街永远风光明媚,以热火朝天的姿态告诉大家,我很红。据说这是本科生最喜欢的街,胜过香槟或者厄巴那的市中心。餐馆,酒吧,咖啡馆,银行,书店,扭头也许还能瞥见教学楼和宿舍。我在绿街上奔波一年,收获美景无数。至于整个城市,市中心的露天咖啡馆和夜店,目前还不在我的视野。总之它和我能想象到的西方小镇一样,误差不会大。当然也有意料外的事,比如在深夜冒白烟的大工厂,我至今不知道它生产些什么;再比如著名的软件Mathematica的总部在香槟,我每天路过它的配送中心。也许Mathworld的服务器就藏在我家附近,这种想法令我感觉无限牛比。
始终提不起兴趣一个人东游西荡,所以要问起学校有多大,嗯,这个,浙大这么大……不,一定更大!而且很美。我在秋天看见四街上红色黄色的树,夏天的主草坪有美女和咖啡香。冬天下雪,于是整个学校依然端庄。刚来的时候也慕名去了学校中心的玉米地。哇赛,真的有一块玉米地啊,围栏外的牌匾宣传了一个中心思想:科学种田,好!另外,商店里的明信片告诉我,学校的某处应该有个牧场。Orchard Downs有人种菜,自给自足,还小小地卖一把。那里的宿舍楼面向旷野,夏天的风从四面八方吹来。师兄住在那里,一次在他的阳台上指着田野旁边的路对我感叹,那个就是温莎大道。你见过这么荒凉的温莎大道吗?
荒凉和繁华,之于我是无所谓的。我住在安静的地方,安静地学习,有饭吃,可以看书,听歌。我没有旅行的热情,不喜欢名胜和博物馆。但我喜欢行路的感觉:飞逝的景物和流动的音乐。我很愿意探索这种微妙的乐趣。美国最性感的地方,就是他健壮的交通系统,于是有了凯鲁亚克在路上的精神方向。电影《我私人的爱达荷》里,主人公无比深情地站在望不到头的公路上直抒胸臆:我是公路的品尝者,我的一生都在路上…… 我记住了这个镜头,于是飞机真的飞过爱达荷时有了感触,因为我看见高山和荒原中道路闪耀着银白的光泽。它们通向哪里?也许永无尽头。它们时刻提醒我,尽管身为长期的无产者,还是应该迅速买辆车,哪怕它只去去沃尔玛。在旷野上追着晚霞向沃尔玛狂奔,身后的星光和灯光悄然落下,这感觉也很爽——每次我搭江山的车去超市都会心潮澎湃一番。
令我心潮澎湃的还有学校的图书馆。我对图书馆有奇特的敬畏,因为所有的知识都以某种排列组合呆在里面。我和它们这么近,可以闻到它们,拥抱它们,最后还能占有它们。照博尔赫斯的说法,“我年轻时也曾在此处旅行。我旅行是为了寻找一本书,或许是卡片目录中的目录”。我进一步发扬光大,就算在图书馆里打瞌睡上MSN聊天,都会有正襟危坐的气质。当然还是以拥抱知识为主,抱累了就伸个懒腰,居高临下地数数二楼大厅里的美女,图书馆高高的穹顶也很好看。期末图书馆火爆到需要占座,被迫转移到助教办公室。很大程度上这个四人间的办公室是我霸占的,同事们基本不出现,我和4台长期无人使用的奔二机器及一架老式电话为伍,无比苍凉。常去隔壁的机房打印和跑程序,有时是深夜,整幢楼都空了,剩下我和几个清洁人员鬼一样地在幽暗的楼道里晃来晃去。可我乐此不疲。我喜欢一个人呆在空空荡荡的地方,所以图书馆和办公室具有很高的优先级,我经常赖在那里什么事也不做,直到末班车。末班车也常常是空的,我和司机一路无话。下车走回家,路上仍然是空的,整条路都是我的,让我感到高兴。
我有过很开心和很绝望的时刻,但忘了起因。我碰到过很有意思的人,但忘了他们的姓名。我做过很变态的作业,de过很变态的bug。我见过很感人的景致,比如秋天傍晚候鸟低低地飞过我的头顶。大多数时候我是一个人,不说话也不思考,人多让我感到无趣;玩笑开到第五个,我突然闭嘴感到忧伤。看上去大概很古怪。
前段时间我搬家了。搬家时正好是登陆一周年。年度总结或新学期新打算,选哪个?选哪个都是不及格,因为我没有点题。一年里我看差不多的书,听差不多的音乐,交往差不多的人。除了我眼镜的样式以外,没有显而易见的变化。生活不会就此重新开始,梦想并非妙不可言。我是刀枪不入的人,物理上的迁移就像小学里开学发新书,新鲜几天就过去了。我对周围环境的反应迟钝,不会应急,不会随之兴奋。从进化论的角度看,我一定很不幸。然而我还是很高兴,我说到做到,没有背叛中学时的想法,套用海子的诗,便是我要做远方的忠诚的儿子,和物质的短暂情人。而我不是诗人,我的梦也至多是匹羸弱的马,它不再飞奔,和我一起睁大了眼睛,停留在这个小镇。
January 7th, 2008 at 2:20 am
再读一次,发现还是一篇煽情的东西